关于我们

点金概况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点金所”)成立于2008年10月,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拥有1500方自主产权现代化办公大楼,网址:www.zjdjlawyer.com。... 详细>>

联系我们

电话号码:0575-88311199、85559189

邮箱地址:dianjin2008@126.com

执业证号:313300006816510948

执业律所: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

劳动与侵权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双方发生劳动纠纷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的损失应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很多方面,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无论哪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雇佣一方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劳动者依法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无过错情形下的解除,法律为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生活,而规定用人单位仍然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情形,对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很多方面,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无论哪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雇佣一方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2、 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 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1)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2)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3)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 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zjdj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027638号-1

联系方式:0575-88311199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