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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金所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成功办理全国首例 破产财产拍卖悔拍赔偿案

2014年8月20日,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受法院指定担任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所接手后,精心制定了破产财产处置方案。五洋公司名下主要财产以1.492亿元的价格成交,成交价高出起拍价41.8%,处置工作卓有成效。

嗣后管理人继续有序推进剩余财产处置等事宜。其中,管理人将五洋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委托柯桥区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公开拍卖。竞拍人吴某、杨某分别在第一、二次拍卖中以129万元、122.6万元的价格拍得上述股权,但均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拍品余款。最终,该股权在第三次拍卖中以84万元的价格拍买成交。

管理人依法向柯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吴某与杨某共同赔偿原告拍卖价款差额损失45万元。管理人提出,破产程序不同于民事执行程序,当事人悔拍的,应赔偿差价,管理人可通过诉讼方式主张。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管理人诉请,判令两被告按比例分别赔偿相应差价。对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件的代理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8年8月16日,人民法院报专门报道了本案。据悉,这也是绍兴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以判决赔偿形式来确定的破产拍卖纠纷案。

简讯28配图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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