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点金概况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点金所”)成立于2008年10月,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拥有1500方自主产权现代化办公大楼,网址:www.zjdjlawyer.com。... 详细>>

联系我们

电话号码:0575-88311199、85559189

邮箱地址:dianjin2008@126.com

执业证号:313300006816510948

执业律所: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

劳动与侵权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劳动者也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详情请看下文。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是否还有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因为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zjdj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027638号-1

联系方式:0575-88311199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