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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侵权

破产申请包括重整申请吗

  在当前,很多企业都会出现很多情况,比如说破产或者说是破产之后的重整,那么破产申请包括重整申请吗?两者有何区别?接下来阅读下文了解更多。

  重整申请

  也叫申请重整,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请求。申请重整是有时间限定的,即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且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申请是获得重整的关键一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内容。

  根据2 0 0 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破产申请的意义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形式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

  1.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重要期限

  (1)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解释】债务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包括企业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上诉

  (1)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破产申请和重整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自己的公司在运营不下去的之后去申请的破产二重整申请是指在破产之后有想要再次起也的申请所以两种浑然不同的两个东西不可以相互混淆,也不能说谁包含了谁,我们要了解好相关法规规定,不能乱下定论,需要了解相关详细知识请采纳考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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