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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怎么认定

  工程挂靠就是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那么工程挂靠怎么认定?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工程挂靠合法吗

  《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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