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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摘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相当于二手房的价值,那么安置房到底能否进行买卖?这种买卖产生的纠纷如何解决?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一、安置房能否买卖?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买卖。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其实是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想要出售安置房,就要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3、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的纠纷有哪些?

  1、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如果是夫妻双方或者数人的共有房屋,出售者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即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2、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还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的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等,买房主体必须合格才能购房。

  3、房屋质量不合格: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房屋的质量较低,所以如果安置房的房屋质量经检测后,结果是不合格,那也会引起纠纷。

  4、房屋性质不同:因房屋的性质不同,也往往发生纠纷,比如军队、铁路和某些未经过房改的单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许买卖,是不允许卖给外单位、外系统;某些地方规定公房房改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允许买卖,如果买卖,必须首先卖给原单位,或者经过原单位的批准等,所以一旦购买就会引起纠纷。

  5、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例如有些房屋的买卖在双方签订合同或交付房屋时,政策不允许对该房屋买卖等原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俗话说有买卖就会有伤害,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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